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
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评优评先条例》、《完美体育App下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单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2024学年度在校学习的2022、2023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红旗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个人。
三、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按照2023年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5%(以各二级学院班级数为基数进行评选)。
2.红旗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先进班集体总数的30%(以全校先进班级为基数)。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按照2023年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评优评先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1.特等奖学金,不超过二级学院大二、大三总人数的5‰。
2.一等奖学金,不超过大二、大三总人数的3%。
3.二等奖学金,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
4.三等奖学金,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5.优秀学生标兵不超过获特等和一等奖学金人数的5%。
6.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2%。
(三)单项先进的评选比例,按照2023年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单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之规定:单项奖不受比例限制。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德育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智育
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各项单项奖、全国或省级计算机一级考试及英语AB级等级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符合奖学金等级条件,但因受比例限制未能评上该等级奖学金的,可以参加该等级以下的奖学金评选;
(三)体育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本学年度内,体育课成绩达75分;完成晨练的最低学期要求,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跑步次数不低于30次,第二学期跑步次数不低于40次。(有二级学院安排集体外出实习实训的班级,则按在校实际时间结合每月跑步最低次数计算达标情况)
(四)美育
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
2.没有因违纪行为(旷课、违反考纪、旷晨练、夜不归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抽烟、酗酒等违纪行为)及其他有损社会公德和大学生形象而受到校、二级学院书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3.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五)劳育
热爱劳动,在学生宿舍管理方面成绩显著,所在宿舍无不合格情况。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在评选学年度内,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均分达到92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课单科初考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其他评选条件同评选基本条件。
(二)在评选学年度内,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课单科初考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2.其他评选条件同评选基本条件。
(三)在评选学年度内,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课单科初考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2.其他评选条件同评选基本条件。
(四)在评选学年度内,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课单科初考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其他评选条件同评选基本条件。
(五)在评选学年度内,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条件
1.在获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中评选。
2.重点强调参与社会活动、技能大赛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者其他省级以上奖励的优先评选。
六、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先进班集体条件
1.按照2023年印发的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第1-11项先进班集体评选规定及第(二)款红旗先进班集体评选规定,其中有良好的学风,全学年全班有70%的同学必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平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者60%的同学必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平均达到80分及以上。
2.班内无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包房和夜不归宿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按照2023年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评优评先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干部总数的12%。
(三)单项先进评选条件
按照2023年学生手册《完美体育App下载学生单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
七、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同学和辅导员评选推荐,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各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审核,并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二)优秀学生标兵,由各二级学院按品学兼优的条件从获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学生中按比例评选推荐,报学工处审核,并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先进班集体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先进事迹材料,由二级学院按条件、比例进行评选推荐,报学工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红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工处按照1:2的差额进行申报答辩,择优录取。(红旗先进班集体以全校先进班集体为基数,不超过先进班集体总数的30%)
(四)优秀学生干部应从2023—2024学年度在册学生干部中评选。
1.班级学生干部(不包括室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35人及以内评选1人,35人以上评选2人;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干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其中机电学院、医疗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干部总数评选上限为7人,航空学院和精英学院学生干部总数评选上限为4人。
3.校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融媒体中心、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学校自管会、国防班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处组织评选,每个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数评选上限为5人。
4.其他互相兼职的学生干部,应在主要工作部门或单位评选。各类参评干部人数不得重复计算,即一个学生干部只能参加一个组织内评选。
(五)申报单项先进个人的学生必须出具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并评审推荐,报学工处核准。
(六)在评选过程中,涉及到名额比例、分数等数字计算时,一律以小数点后第一位为准,四舍五入。
(七)在计算平均分数时,一律按“加权学分绩点”进行计算。
(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在上报学工处审核之前分别填写《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登记审批表》、《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审批表》、《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审批表》、《2023-2024年度优秀宿舍长登记审批表》。
八、评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要求
1.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调动学生积极因素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领导和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班级的评选工作由辅导员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评选中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防止只看重学习而忽视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和身心健康条件的片面性。评选既要看评选学年度内的表现,也要看现实的表现,要保证质量,坚持宁缺毋滥,确实将优秀的个人、先进的班集体评选出来,在同学中树立先进典型。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评选过程中必须按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加强群众监督,做到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为了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校设立评选监督举报电话(学工处电话:83430276,学工处处长电话:87370068)和举报邮箱(学工处邮箱:jzxgc@163.com)。
4.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或搞拉选票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则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在10月8日前公示结束,10日下午上报学工处,全校评选工作在10月11日前结束。
(三)评选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学工处负责解释或做补充规定。
附件: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比例参考;
2.关于评优成绩计算有关问题的说明;
3.《完美体育App下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登记审批表》;
4.《完美体育App下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登记审批表》;
5.《完美体育App下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审批表》;
完美体育App下载
2024年9月27日